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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市全面完成对纳污坑塘的环境整治
发布时间: 2017-12-18 【字体: 来源:市环保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内江市深刻汲取河北省、天津市部分地区长期向坑塘排放、倾倒污染物,造成环境污染、威胁环境安全的教训,采取三举措全面完成了纳污坑塘环境整治工作。1)高度重视,严密部署。印发《关于转发四川省环保厅办公室<关于对纳污坑塘及溶洞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>的通知》《关于集中开展纳污坑塘整治的通知》《关于转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<关于进一步加强纳污坑塘及溶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,在环保系统及时学习传达环保部及省环保厅相关工作要求,不断强调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重要性,对全市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时限、工作目标、工作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,为强力推进纳污坑塘环境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。2)上下联动,全面排查。充分发挥区域环境监管第三、四级网格的作用,广泛发动各乡镇、各村社积极参与到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中来,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、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、环保执法检查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,全面排查区域内纳污坑塘,认真记录各纳污坑塘地理位置、面积、容积、废水性质等基本信息,为后期整治提供一手资料。全市共排查各类纳污坑塘23处,其中工业类坑塘3处、生活污染类坑塘10处、畜禽养殖类坑塘10处,建立了清晰的监管台账,在网站上予以公开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3)对症下药,强力整治。依照不同性质,制定落实纳污坑塘整治方案,明确了具体措施、完成时限,强力推进整治。对及生活污染的坑塘,强化对附近居民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修筑完善沼气池,采取防控污染物进入的方式进行整治;对涉及畜禽养殖的坑塘,结合行业整治,在对畜禽养殖场所实施关闭搬迁的同时,对原有坑塘进行清汤处理,切断污染源;对涉及环境违法的问题,坚决进行立案查处。截至目前,23处纳污坑塘全面整治完成,对涉纳污坑塘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金近3万元,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件。